2015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招收香港地区免试学生简章
一、报名资格
1.身体健康,品德优秀;
2.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5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二、招生名额及专业选择
招生名额:2015年计划在香港招收免试生总数不超过90名。
招生专业:见2015年香港免试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将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向学部申请继续在指定临床医院实习一年,方有资格申请医师资格(内地)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详见:2015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
2015年香港学生免试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内容,并于5月31日前上传学习概览至预报名系统。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3月16日至31日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打印好的报名表格、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学习证明材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并缴付报名费用。考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报名点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凭考生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代报者本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考生电子照片(JPG格式,像素168*240,文件大小35K以内。如考生已将照片上传至预报名系统则无需提交)代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确认,每位代报者只可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5月31日前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四、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7月中下旬,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五、录取
1.最低录取标准
“校长推荐计划”以外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生物、化学科需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或“3、2、3、2”,生物、化学科需达到第2级及以上。
2.录取方式与时间
7月中旬香港考试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7月下旬由联招办将达到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至我校,我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8月上旬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补录。
六、入学及在校管理
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新生入学指南》。经学校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香港免试生的管理遵守我校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七、学费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学、英语(医学)专业为5800元/学年;
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工商管理(药事管理)、护理学、法学(医药卫生)专业为5000元/学年。
(注:学费每学年注册时一次交齐,中途退学、休学者学费不退)
八、奖学金
学习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一等5000元/学年 ●二等4000元/学年 ●三等3000元/学年
九、学校地址
凡被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的新生,前期课程在新校区学习(两年或两年半),后期学习在校本部完成。
新校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十、报名联系方式
北京中医药大学台港澳中医学部
电话:(0086)15001008579、(008610)52599012/64287401 传真:(8610)52599012、64287401
网址:http://taigangao.bucm.edu.cn/ 电子邮箱:tgazyxb@bucm.edu.cn
附: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其他途径
1.应届高中毕业生,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报考(2014年录取最低分数线为400分) 。
考生须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2.已获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正在内地(祖国大陆)以外的大学就读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可申报我校,符合条件者按自主招生(本科免试插班试读生)进行录取。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www.bucm.edu.cn/taigangao网页进行查询。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香港免试生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名额 |
最低录取标准(香港中学文凭试) |
中医学 |
五年 |
60 |
3.3.2.2(另生物、化学科选修科目需达2级) |
针灸推拿学 |
五年 |
20 |
3.3.2.2(另生物、化学科选修科目需达2级) |
中药学 |
四年 |
合 计 10 名
|
3.3.2.2(另生物、化学科选修科目需达3级) |
中药制药 |
四年 |
3.3.2.2(另生物、化学科选修科目需达3级) |
|
药学 |
四年 |
3.3.2.2(另生物、化学科选修科目需达3级) |
|
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
四年 |
3.3.2.2 |
|
工商管理(药事管理) |
四年 |
3.3.2.2 |
|
护理学 |
四年 |
3.3.2.2 |
|
英语(医学) |
五年 |
3.3.2.2 |
|
法学(医药卫生) |
四年 |
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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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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