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港澳台侨自主招生(本科免试插班试读生)简章
遵照教育部教外港[1999]22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本科免试插班试读生)的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为: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正在内地(祖国大陆)以外的大学就读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愿意遵守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3.身心健康;
4.港澳地区人士须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人士,须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招生专业
申请者在北京中医药大学台港澳中医学部公布的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志愿。
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向学部申请继续在指定临床医院实习一年,方有资格申请医师资格(内地)考试。
四、提交材料
1.报名表(在http://taigangao.bucm.edu.cn网站-相关下载)
2.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证明及成绩单的影印本,或大学在读证明及成绩单的影印本,同时均需附当地法院或公证处进行公证(正本一份,影印本一份,A4纸复印);
3.身体健康证明书(包含的项目:①常规的身体健康检查,②X光胸部透视检查,③肝功化验报告);
4.报名条件中提到的港澳台侨人士须持有的各类身份证明的影印本;
5.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香港身份可用民政总署宣誓的证明替代);
6.电子版一寸免冠电子版证件照(JPG格式)(标注“姓名-生源地-插班试读生”字样),发至邮箱:tgazyxb@bucm.edu.cn。
五、报名方式
请准备好报名所需要的材料后一并寄出,报名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六、录取
6月中下旬开始录取工作,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台港澳中医学部将《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通知书》以快递方式寄交申请者本人,请学生填表时准确填写地址及联系电话。
自主招生(本科免试插班试读生)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期满,考核合格,方可转为正式本科生,并升入高一年级(大学二年级)就读。
七、入学及在校管理
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新生入学指南》。经学校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须遵守我校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八、学费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专业为5800元/学年;
护理学专业为5000元/学年。
(注:学费每学年注册时一次交齐,中途退学、休学者学费不退)
九、住宿费
普通公寓(4人间):900元/学年(两个学期)
十、奖学金
学习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一等5000元/学年 ●二等4000元/学年 ●三等3000元/学年
十一、学校地址
凡被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的新生,前期课程在良乡校区学习(两年或两年半),后期学习在西校区完成。
良乡校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西 校 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十二、报名联系方式
所在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 台港澳中医学部
电 话:(0086)15001008579、(008610)64287402
传 真:(008610)64287402
邮 箱:tgazyxb@bucm.edu.cn
网 址:http://taigangao.bucm.edu.cn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台港澳中医学部
邮政编码:100029